如此退耕還林太傷民心
發(fā)布者:佚名 發(fā)布日期:2004-02-25 點擊次數:839331
園林在線2月19日消息:河北省青縣流河鎮(zhèn)北王莊,全村不過700人,90%以上的村民以種地為生,生活基本上沒有問題。當記者與一些村民談起在耕地里種樹的事情,多數人表示了不滿。
一位農民說:“我們不想種樹,但村里的干部同鎮(zhèn)上的領導一起來我家做工作,后來還說種樹是上面的命令,說是退耕還林,種不種由不得我們。他們和我們打了招呼,就把樹給我們種上了,還要我們簽了合同,要求我們保證一棵樹也不能死。其實,種樹也沒有什么,只要對我們農民有利我們都支持,但是現在所有的樹都種在了我們種了一輩子的良田里,占了我們種糧的地方,對我們一點好處都沒有。”
據記者了解,從北王莊村經過的流黃線(青縣流河鎮(zhèn)至靜海縣黃洼)柏油路兩邊各80米的范圍內都種上了樹木。按照退耕還林合同上的規(guī)定,每家農戶退耕還林面積一半為耕地,一半應為荒地,而這80米的范圍內都是農民種了一輩子的口糧田。村民劉振峰說:“如果種這些樹對老百姓有好處,我們愿意種,但是現在一點效益都沒有,占了我們的田地也影響了收成。平時種莊稼就很費心了,哪里有空照顧樹?”
記者了解到,北王莊村并不是所有的村民都與當地政府簽了退耕還林合同,只有那些在柏油路邊上有地的農民才不得不簽。北王莊村原治保主任張青對記者說:“靠路邊的所有田地都種上了樹,無論你想不想種都要服從上面的命令。說是響應退耕還林的號召,想法是好的,但是現在全成了搞形式了!只在靠路邊的地里種,來了檢查的,可以派上用場?!?
據了解,按照河北省退耕還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規(guī)定,凡是退耕農戶每年將享受政府一定數額的補助。但當地農民普遍反映,發(fā)放的補助“缺斤短兩”。一位姓李的村民對記者說:“種了樹,占了我們的地,說每年給我們這部分農民糧食和資金補助,可我們都拿不到合同上規(guī)定的數?!?
記者見到了當地農民與政府簽訂的合同,按照合同規(guī)定:國家向退耕戶無償提供糧食,標準為每畝退耕地每年補助糧食100公斤,補助年限為經濟林5年,生態(tài)草2年,生態(tài)林暫定8年;國家給退耕戶適當的現金補助,標準為退耕地每年每畝補助20元,補助年限與糧食補助年限相同。村民劉振峰說:“我家有0.7畝田退耕還林,2003年實際領到手里的補助只有規(guī)定的一半。”許多農民表示對他們應該有個說法。
--來源:【新華社石家莊】